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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2-04-21 瀏覽次數:426
隨著對藥品出廠價管控的不斷加強,工商合作調整亦相繼出現,傭金制代理或受到更多工商企業的青睞,而代理商的話語權也可能因此進一步加強。
自去年下半年國家發改委發文要求加強藥品出廠價格調查和監測后,上月,發改委再次印發《關于加強藥品出廠價格調查和監測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為進一步實施藥品流通環節差價率管控摸底。而在此影響下,下游工商企業也因合作調整而格外忙碌。
其實《通知》出臺后,最直接受影響的是制藥企業,制藥企業的一些決策直接影響了商業企業。某制藥企業在年初的營銷政策中就明確了“抓大放小”的策略:與大商業公司合作,盡管產品適當提價,但給予大商業公司的返利也相應提升,同時“增值服務”也列入合作協議當中。盡管如此,制藥企業還是鼓勵小商業公司從大商業公司處調撥產品,按照協議,制藥企業仍舊給予小商業公司年終返利。此舉多方受益:大商業公司出貨價要低于制藥企業的出廠價,因此小型代理商也樂意從大代理商處調貨。
對于代理商而言,受《通知》影響遠不至此。代理商最終要與制藥企業合作,而制藥企業的營銷政策又受多方因素影響,如上所言,對于一些普藥而言,制藥企業影響或許不大,但對仿制新藥而言卻不容樂觀。對上調產品價格后在銷售環節后產生的期間費用,制藥企業絕不會自己一個人買單,如果轉嫁到代理商或者代理人身上,仍舊是一筆高額的費用。因此,代理商自今年開始多處于觀望狀態:是否繼續代理?代理后如何剔除本不屬于自己的期間費用?山雨欲來風滿樓,自去年下半年開始,藥企聞風而動,商業企業的代理模式也在醞釀質的變化。
而近期四川好醫生與中國直配聯盟簽訂的合作協議也體現了相應的調整變化:四川好醫生提供的產品供貨價將包含一定的期間費用,而不再采用傳統的底價包銷,工商企業共同完成市場推廣。不難發現這只是一種臺面的合作協議,或屬無奈的“創舉”,只是做到了雙方合作愉快,但深層次分析未必十全十美?!掇k法》是對藥品流通環節差價率管控摸底,許多制藥企業也逐漸采取這種模式來應對新環境下的新操作模式。尤其以中成藥為主的制藥企業提高產品價格更具有代表性,商業企業在“水漲船高”的背景下,只有選擇更合適的方式與其合作,但不可能不合作,如何抉擇,四川好醫生與中國直配聯盟的合作或許就是一個很好的“范本”。
代理商話語權增強,受《通知》影響,制藥企業必定有所調整,而帶給商業企業的應不是很好的香餑餑。商業企業的代理制將何去何從?傭金制將是代理制的發展趨勢之一。去年年底,某商業公司從被代理藥企業那里開回來了三輛物流汽車,同時也得到了應得的返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