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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2-10-25 瀏覽次數:429
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部門日前在京舉行全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會議。會議強調,要構建適應深化醫改新形勢的藥品集中采購新機制;要對藥品集中采購中的腐敗問題“零容忍”,一經發現一查到底,決不手軟。
2010年7月衛生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聯合印發《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和《藥品集中采購監督管理辦法》,全面推行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在保證臨床用藥質量、降低藥品價格、規范藥品流通秩序、推動醫藥產業優化整合、遏制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衛生部部長陳竺在會上強調,當前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還面臨一些問題和困難。各地要完善藥品質量評價體系,探索降低重點品種虛高價格的有效形式,加強對藥品配送行為的管理,解決醫療機構回款難問題,積極探索解決短缺藥品供應的有效方式,不斷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機制和采購辦法;擴大采購范圍,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將價格較高、社會反映強烈的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集中采購范圍,逐步實現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集中采購;做好與藥品安全政策、價格政策的銜接,做好與發票專項整治工作的銜接,做好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制度的銜接,建立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完善評標工作制度,健全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機制。
在藥品集中采購相關配套工作方面,陳竺要求,各地要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采購行為的監督和管理,規范采購范圍、嚴格采購程序、實施醫藥購銷廉潔協議制度、加強對藥品采購過程各環節的廉潔風險防控,公開采購關鍵環節和結果;規范臨床用藥行為,推進臨床合理用藥;全面推進醫療服務支付方式改革,使藥品從醫療機構的收入轉變為成本,提高其降低藥品價格的積極性;大力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改革,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改變長期以來醫療機構依賴藥品加成收入維持運行發展的狀況;切實鞏固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成果;繼續推動有關部門建立更為科學完善的藥品價格核定調整機制,促進制藥產業轉型升級,規范藥品流通秩序,改革醫保機構對醫療機構的結算方式等,逐步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各項支撐政策。
監察部副部長屈萬祥在會上指出,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必須緊密圍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大局開展工作;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形成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合力;必須堅持突出重點,以群眾反映強烈的藥價虛高、醫藥購銷秩序混亂為突破口,以點帶面、統籌推進;必須堅持糾建并舉,加強制度建設,通過設計制定完善的操作流程和嚴格的監管措施,從根本上規范醫藥購銷行為;必須不斷完善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
屈萬祥強調,要加強監督檢查,推動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從注重建設平臺向深化機制創新轉變;從注重降低藥品價格向注重藥品質量價格綜合效果轉變;從注重藥品招投標向注重采購合同履行和藥品使用轉變。
屈萬祥要求,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辦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形成各部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共同推進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不斷深入;要切實發揮監督檢查優勢,加強對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堅決查處藥品集中采購中的腐敗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