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江西訊 近日,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局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和完善特邀監察員制度,從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團組織、監察審計、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群眾當中,聘請有代表性和社會影響的人士擔任特邀監察員,并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行使社會監督權。這是江西省局拓展社會監督渠道,進一步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建至今走過了10年艱辛創業的歷程。為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的要求,針對個別單位和少數干部在精神狀態、工作干勁上出現不同程度問題,江西省局決定著力整治干部作風中的“庸、懶、散”,領導作風中的“假、浮、蠻”,為政不廉的“私、奢、貪”,以及行政審批中的低效率等問題和傾向,努力在全系統弘揚艱苦奮斗、勤勉敬業、無私奉獻、勇于進取的精神,為食品藥品監管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作風和紀律保障。
為保證整治活動取得實效,江西省局制定了全系統干部作風集中整治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全系統向社會公布整治活動工作電話、電子信箱等聯系方式,接受群眾和企業的投訴舉報,廣泛收集干部作風問題的線索和信息。要求審批服務窗口和審批服務部門,廣泛征求行政相對人的意見和建議。在自查自糾基礎上,采取全面檢查、隨機抽查、重點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全系統集中整治的工作成效。
為搞好集中整治活動,江西省局發布施行了行政審批“五項承諾”、行政執法“四條禁令”和“十不準”的規定。為使這些規定不折不扣得到貫徹落實,江西省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系統建立食品藥品特邀監察員制度,省局、設區市局、縣級局分別聘請特邀監察員30名、20名和10名,并對其充分授權。特邀監察員有權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實施全面監督,有權了解食品藥品監管的政策措施,有權反映和傳遞對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社情民意,有權對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行政執法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監督。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特邀監察員的名單對外公布,經常向特邀監察員通報食品藥品監管政策法規和工作部署,并采取召開座談會、上門征詢意見等各種方式,加強與特邀監察員的溝通聯系,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切實改進工作中的不足。(新聞辦轉載自5月4日《中國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