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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2-04-27 瀏覽次數:459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工作安排》要求要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規范基本藥物采購機制,完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
在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務中,《工作安排》指出要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
《工作安排》指出,要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成果,落實基本藥物全部配備使用和醫保支付政策。有序推進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同步落實對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和支持政策。對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各地政府可結合實際,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將其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鼓勵公立醫院和其他醫療機構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工作安排》明確以上工作由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工作安排》稱,要規范基本藥物采購機制,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監控等政策。完善基本藥物質量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對基本藥物中的獨家品種、經多次集中采購價格基本穩定且市場供應充足的基本藥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探索建立短缺藥品監測機制,對用量小、臨床必需的緊缺品種可采取招標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建立省級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使用管理信息系統,落實集中付款和供應配送政策,提高及時配送率。這些工作由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
《工作安排》指出,要完善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認真總結各地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研究調整優化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更好地適應群眾基本用藥需求。逐步規范基本藥物劑型、規格和包裝。規范地方增補基本藥物,增補藥品嚴格執行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醫藥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上述工作。
《工作安排》要求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繼續提高基本藥物質量標準,對基本藥物實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電子監管,提高對基本藥物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監管能力。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此項工作。